7月16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暂行)》《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租房补贴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暂行)》
《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租房补贴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长人社办〔2025〕19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吉发〔2024〕7号)和市委市政府《长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留)长系列优惠政策》(长府办发〔2024〕1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留)长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将《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暂行)》《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租房补贴实施细则(暂行)》两项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两项实施细则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两项实施细则自2025年7月17日起执行,执行期为一年。执行期内如遇与以往市级同类政策实施细则不一致,按两项实施细则执行,如遇省级政策调整,按省级政策执行。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6日
附件:
附件1: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暂行)
附件2: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租房补贴实施细则(暂行)
来源: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