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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首份中国—东盟自贸区流动证明签发

  •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27 11:35:00    

“有了这张证明,货物从厦门分拨到新加坡既保有越南原产的享惠资格,还能享受原产地证书所带来的通关便利,真是太给力了!”7月25日,厦门海关签发我省首份中国—东盟自贸区流动证明,享惠企业厦门艾凯物流有限公司经理陈秀英对此赞不绝口。

中国—东盟自贸区流动证明是证明原产于东盟成员国的货物经我国关境转运至中国—东盟自贸区其他成员国时,货物始终处于海关监管之下,且未作除装卸、搬运外其他加工或处理的重要文件。企业凭借该证明,可使货物在最终进口国享受自贸协定关税优惠,有效降低物流成本。

据厦门海关所属东渡海关产地证科科长李凌芳介绍,该批货物为原产于越南的皮鞋,经海运抵达厦门象屿综合保税区后分拨至新加坡,其间无实质性加工,符合中国—东盟自贸区流动证明的签发条件。为保障证明顺利签发,该关指定业务骨干为企业详细介绍政策要点、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并协助企业准备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数据准确无误。

“虽然这票货物享惠金额不大,但为我司今后物流集拼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流程验证。”陈秀英表示,该公司将以此次证明签发为契机,用好综保区保税物流等政策优势,进一步加大物流集拼业务的拓展力度。(福建日报记者 廖丽萍 通讯员 刘舒)

来源:福建日报